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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取得阶段性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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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市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取得阶段性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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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方兴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6 14:3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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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市政府召开全市进一步整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会议。会议对前一阶段全市土地市场秩序整理整顿的情况进行了总结,对土地市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作了通报。主要表现在5个方面: 1、各类园区设立与用地管理较为混乱。一是设立乡镇工业园区的审批不够规范。在全市68个工业园区中,除省、市批准的外,由各市、区政府批准设立的乡镇工业园区31个,占45.6%,未经批准的26个,占38.2%。这些园区的设置大都缺乏统一的审查标准和明确的审批规定,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二是园区土地开发利用强度偏低。全市各类园区面积24万亩,实际开发利用面积3.8万亩,只占总面积的15.8%;有22个园区未形成规模,占35.5%,其中6个乡镇工业园区内一个工业项目也没有。三是全市园区不同程度地存在产业特色不明显、土地集约化利用率低的问题,同时,一些地方目前还仍然存在新设园区或扩大园区范围的倾向。 2、土地交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如有的地方以发展经济、招商引资为名,违反规定低价出让土地,不计用地成本,竞相压价,恶性循环,甚至实行低地价、“零地价”出让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非法入市、非法交易现象仍然严重;擅自改变划拨土地用途从事经营性项目开发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在治理整顿期间,全市共查出非法圈占土地194宗,面积2041.97亩,其中新法实施后发生的90宗,面积1059.2亩。 3、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一些乡镇由于财力有限,在引进项目时,对农民不按标准进行征地补偿,而且补偿费用多数是挂账。有的在办理征地报批材料时,搞两本帐,骗取批准手续,既影响了正常的用地秩序,又侵占了农民利益,造成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4、个别地方的土地管理尚不规范。少数地区在土地供应中以出让合同代替建设项目供地批准文件,以办理临时用地代替建设用地审批,以对存量建设用地的土地变更登记代替用地审批。有的在土地审批上弄虚作假,随意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扩大集体土地流转审批权限。建设用地未批先用、边报边用的问题屡禁不止,据统计,全市道路用地未办理手续的就达2000多亩。特别是个别地方至今仍未按省市规定的项目供地审批权限报批用地手续,这方面的问题尚未自纠到位。 5、土地市场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地方还存在一定数量的集体土地非法入市交易现象,特别是个别乡镇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为名义,擅自出让集镇存量土地,将集体非农建设用地转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全市已查出划拨土地非法转让用于房地产开发的5宗,面积4.042亩;集体土地非法转让用于房地产开发的3宗,面积3.46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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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沈方兴 责任编辑:沈方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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