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泰兴市局落实三项措施,全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一是合理设置审批流程。制订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程序》,对建设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征收等12个行政审批事项,逐一明确内部审批的工作流程、办理内容、时间要求和责任科室,进一步理顺关系,落实责任。二是加强内部监管。为确保《程序》落到实处,实行行政审批规范化运作,该局出台了《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及其监督制度》,明确行政审批责任、内部监督和约束机制、责任追究等内容,通过建立惩诫机制,进一步增强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行政审批质量。三是广泛接受外部监督。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将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内容、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通过泰兴国土资源网站、印发《政务公开》手册、设置触摸屏查询系统等方式向社会公开,使行政审批行为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进一步保证依法行政。 (徐建锋 蒋 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