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国土资源共同管护责任机制。与各乡镇层层签订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状,要求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把创建工作切实摆上重要位置。二是建立部门互动工作机制。明确国土部门发挥主导作用,做好牵头、组织、协调工作;发展改革、经贸部门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完善产业结构和发展规划,防止虚假投资、虚增规模等现象发生;规划、建设、水利、环保等部门加强对各类用地项目的监督审核;公安、法院、检察院积极支持查处土地违法,做土地执法的坚强后盾;纪检监察部门加大监察力度,建立政府层面的土地管理问责制。三是完善执法监察长效机制。强化基层守土责任,完善土地违法行为发现机制和报告制度;依托市、乡、村三级土地执法监察信息网络,落实土地动态巡回检查制度及违法违规用地举报快速反应机制;严格责任,实行国土资源监察工作考核制和土地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发挥案件查处合力,完善土地执法部门联动机制和土地违法案件移送制度。四是完善土地执法奖惩机制。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突出、信访量高居不下的,暂停重大项目省级点供,重点加强监管;对发生的违法用地制止不力,违法用地屡禁不止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该地区农用地转用和征地上报审批;对对国土部门查案办案推诿敷衍,违法用地被上级查处,影响全市创建整体工作的,严肃追究相关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徐兴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