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新桥镇将土地资源集约利用作为政府经济目标考核内容,设立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奖。该镇规定:亩产税金10万元以上奖励企业200元/亩,亩产税金15万元以上奖励400元/亩,亩产税金20万元以上奖励企业600元/亩,亩产30万元以上奖励企业1000元/亩。通过对土地亩产税收的考核,改变了过去单纯以工业开票数作为主要考核指标的做法,提高了单位面积的土地产出效益。 (赵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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