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及时制止违规个人建房,泰兴市溪桥镇国土所实行多方联动机制,加强与供电、邮电、公安、金融等部门的协作。凡需要办理接电、接水手续的建房户(单位),需凭国土所出具的用地证明,方可办理接电、接水手续;建房户必须持国土所用地通知书方可到村建部门办理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无国土部门经营场所证明,工商部门不得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对一些违法用地行为,会同公安部门组织力量强制拆除到位,提请纪检监察部门对违规建房的党员干部的给予行政处分。该所还在各村建立了违规建房“三早”工作机制,聘请各村主任或分管负责人为所在村土地监察信息员,确保违规建房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
(徐建锋 蒋 俊 成国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