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
泰州市国土资源局法规处张来齐
科学发展观是党的重要指导思想,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十七大对全党提出的要求。因此,必须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
要深刻学习理解和全面、完整、准确的把握认识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这是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因此,必须加强对科学发展观全面深入的学习,尤其是干部的学习,还应做好科学发展观的宣传和普及工作,以利建立科学工作理念,形成广泛工作共识,确定正确工作方法。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须特别倡导学以致用的学风,真正落实于实践、贯彻于实践、指导于实践。
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应始终不渝地坚持发展。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与落后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而发展就是发展生产力,推进生产关系的变革,还能兼顾解决好某些影响主要矛盾解决的非主要矛盾,如社会事业发展、政治体制改革、资源状况和生态环境等。因此,发展可以解决原有的矛盾和问题,也可以解决新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治本之策。发展还可以为实现和谐社会,打造基础,完善条件;发展更可以促进全面小康的实现。
但发展应是科学发展。发展要有新思路,着力把握发展规律、创新的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发展必须坚持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应注重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使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安定、人民生活更加殷实。集团的发展也应做到科学发展,真正在内涵发展上下功夫,创新理念、创新机制;科学决策、科学管理;和谐环境、和谐运行;提升质量、提升效益;打造品牌、打造队伍。
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发展必须依靠人民,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性、能动性、创造性;发展必须反映和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党的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必须惠顾人民,其成果应与人民共享,是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的所在;发展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要做到发展的全面、协调、可持续。
全面发展就是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不仅需要项目的增多、规模的扩大、效益的提高,还需要文化的形成、机制的建立、队伍的壮大、形象的树立、环境的和谐、能力和素养的提高等。
协调发展,就是要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方面相互适应、相互配合,强调发展的平衡稳定与整体协同。没有工作环境的协调,没有工作关系的协调,没有工作机制的协调,没有工作运行的协调,没有工作管理的协调,没有工作发展的协调,没有工作自身内部与外部的协调,顺畅的运行难以实施,效益目标难以达到,事业发展难以实现。
持续发展,就是要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
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要坚持统筹兼顾这一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统筹兼顾的内涵就是要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既要总揽全局、统筹规划,又要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坚持统筹兼顾,必须在大力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兼顾各个方面的发展要求,推动整体发展和全面进步。坚持统筹兼顾,要求必须正确应对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应特别注意兼顾学校、集体与个人的利益,兼顾发展能力强群体与发展能力弱群体的利益,兼顾改革中受益较多群体与受益较少群体的利益,兼顾先富群体与后富群体的利益,兼顾不同部门、群体之间的利益。坚持统筹兼顾,要求必须把维护公平正义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在坚持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妥善协调各种具体的利益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公平保障体系,从制度、政策各个方面努力营造公平的环境,从收入分配、利益调节、组织施政、职能管理等方面采取切实措施。
当今社会,机遇与风险同在,压力和动力共存,要在工作中把握方向、抓住机遇、创新思维、建立和谐、推进发展,创造卓越,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始终不渝地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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